清代广东“潮运同 信义”十两砝码锭_专家鉴定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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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广东“潮运同 信义”十两砝码锭_专家鉴定估价(图1)

清代广东“潮运同信义”十两砝码锭
估价:(人民币):30
000-50
000元
成交价格:109250元;出售公司:诚轩
出售专场:2017秋季拍卖会古钱银锭机制币
成交时间:2017-12-2010
30

清代广东“潮运同信义”十两砝码锭一枚
重量:371克
系乾隆五十四年至嘉庆十一年间广东官铸盐税锭
铭文清晰
银光温润
是广东三种税银中最稀少的品种
《丽庄藏中国银锭》第128页331号图片原物
华夏评级极美“潮”为潮州的简称
“运同”为清代盐官名

清代盐政隶属户部
在全国主要盐区设有“都转盐运使司”
简称“盐运司”
下有“运使”、“运同”、“运副”、“运判”等官职

广东设有运使、运同各一人
各置于广州与潮州
分管埠地
未设运副与运判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以前
两广一直是官垫盐本收盐
再由埠商核定行销区域之盐商
完纳盐税
运盐销售

清初
官方原本一度仰赖承包盐场的盐商(即场商)
包揽并交纳盐税

由于埠商积欠盐饷严重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
裁撤场商
改为官运商销
并以潮州作为粤盐的仓储与配运中心
以官本购买各场场盐
集中于潮州
再分配予全省各埠埠商价购经销

两广盐区共有一百八十八埠
其中省河(广州)一百五十九埠
潮桥(潮州)二十九埠

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
改行“改埠归纲”
新设公局于广州
由局商赴盐场配运盐斤
官方停止垫付盐本

然新法未及于潮桥埠商
潮州运同仍配销潮桥二十九埠所需盐斤
垫付盐本收盐

嘉庆十一年以后
再行“改纲归所”
改公局为公所
由埠商主持
每三年一换

—摘自戴学文著《方槽考》
2006年
页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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