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指的是哪三个机构?其中权利最大的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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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中央司法机关的合称
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接着往下看吧

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听到“我要把你们统统带到大理寺问罪”“把人带下去
交给刑部审判”
古代六部之一的刑部大家比较熟悉
那大理寺是什么
是不是有这个疑问
大理寺是哪个寺庙
权利这么大
还能问罪

今天就聊聊古代的三法司:大理寺
督察院和刑部

三法司是古代朝廷司法机构的总称
注意是三法司不是三司法

三法司这三个机构历史悠久
在《商子》中有:“天子置三法官
殿中置一法官
御史置一法官及吏
丞相置一法官”
这也是三法司名称的由来

在古代朝廷的重大或疑点较多的案件是由三法司来进行共同审理
只不过历朝三法司这个三个机构叫法不同
但职责基本无差

汉朝三法司分别为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在宋代
大理寺为审判机构
刑部为案件的复核机构
在宋朝太平兴国时期
太宗赵匡义增设审刑院
大理寺和刑部案件复核由审刑院来完成
后宋神宗赵顼增设了御史台
所以宋朝的三司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个机构

明清时期的三法司在前朝的不断改革下
制度已相当完善
朝廷重大案件交由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共同处理
即我们看电视常听到的“三司会审”

在明朝
案件的审判工作是六部之一的刑部
大理寺对案件进行审核
都察院对前两者进行监督
且在案件上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

清朝很多制度沿袭了明朝
三法司也不例外
不过在三个机构负责的工作内容上发生了变化
相对来讲
刑部权力最大

刑部负责审案
此外还有权复审与刑罚执行
比明朝刑部权力要大;大理寺负责复核刑部审理的案件里比较重大的案件
比如拟判死刑案件
权力有所缩水;都察院负责监督工作

为什么说刑部权利为三法司最大呢
因为外省案件归属刑部
不用会审
大理寺和都察院没有权利干涉
需要会审的也是刑部为主导
在京城会审在三法司人员安排上
刑部一般设置尚书一人
尚书副手即侍郎二人
余下的为郎中、员外郎等官员;大理寺下设大理卿一人
大理少卿二人
余下的为大理正、大理丞、大理司直等;督察院下设左、右都御史(左为正
右为副)及十三道监察御史

刘墉和纪晓岚就曾担任过左都御史
此外在清朝的地方总督不但授兵部尚书衔
可能还授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这样的总督称为“制军”或“制台”

巡抚不但授兵部侍郎衔
可能还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这样的巡抚又称为“抚军”或“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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