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私藏铠甲真的是重罪要杀头吗?真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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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带刀剑没事藏铠甲杀头
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
一起来看看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有一种法在网上广泛流传并被很多人接受:“在古代
民间持有兵器没事
要是私藏一副铠甲就会被斩首
”其实这也就是为鹰酱禁止带入防弹衣做辩护
在中国古代
没有任何一个朝代的法律规定民间藏有铠甲一定要杀头

在秦汉以前
甚至是鼓励民间持有兵器铠甲的
就是到了清朝
也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禁止民间藏有枪械

“私藏铠甲既斩首”一说的“最有力证据”
是“周亚夫买了五百套甲盾而被杀”

但是一翻《汉书》《史记》就会戳穿这个谎言:第一
周亚夫并没有被杀(自己绝食);第二
周亚夫买的不是真正的铠甲(葬器
属于纸人纸马一类);第三
周勃虽死
但侯国仍在(由周亚夫兄弟继承);第四
周亚夫之死
是汉景帝要他死
跟是否有罪无关(政见不合)

“私藏铠甲既斩首”的“证据”不存在
而藏着铠甲不斩首
却是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的

一、秦代的铠甲是可以作为货币用来交罚款的秦军勇悍
经常是光头赤膊上阵
一手提着首级一手挟着俘虏
让六国将士闻风丧胆

秦国那么多军人赤膊上阵
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秦国的法律很奇葩
老百姓犯了罪
最常见的处罚
第一个是罚钱
第二个就是罚铠甲

如果一家总有人犯错
铠甲就都交上去当罚款了
再上阵杀敌
就是好光膀子了

睡**地秦简的**
让我们对秦朝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按照《秦律·徭律》的规定
朝廷征调你去服役
你没去
那么对不起
请交出两套铠甲来(乏弗行
貲二甲)
如果你磨磨蹭蹭迟到了十天以上
罚一副铠甲(貲一甲)

老百姓经常被罚铠甲
当官的也不能幸免
《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规定:官员保举的人不称职
罚保举者两套铠甲;县里征调的士兵射击考核不合格
县尉也跟着遭殃(发弩射不中
尉貲二甲)

如果孔子生在秦朝
打仗肯定也得赤膊上阵
因为他教的弟子太多
家里有多少铠甲都不够罚的:“役使弟子超出法律规定
或者用竹板殴打
罚一甲;如果打破皮了
罚二甲

”秦朝为什么这么乐意罚甲而不是罚款呢
这当然是因为当时秦国全民皆兵
他们的三军都与别国不同:“壮男为一军
壮女为一军
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
此之谓三军也

《商君书·兵守》”因为全民皆兵
老少爷们一起上战场
兵器铠甲成了最重要的家产和战略物资
罚甲等于罚掉半条命
罚谁谁肉痛
所以罚甲比罚款更有震慑力

这时候有人要反驳了:当时说的是罚你买铠甲上缴或让你出买铠甲的钱

这就是一个悖论了:既然禁止民间持有铠甲
你上哪买去
至于罚铠甲的钱
那就更不靠谱了
因为秦朝法律有明文规定
罚甲是罚甲
罚钱是罚钱:“罚铜准赎”
秦朝之所以除了罚甲还罚铜
是因为铜除了可以铸钱
还能制造箭镞——战国七雄
只有秦国的箭镞是青铜的
别的国家在就换成铁的了

全民皆兵的秦国
家家都有刀枪和铠甲
就等着开战的时候疆场立功
而当时造铠甲的和造兵器的是生死冤家:从自己家拿出来或买来上缴的铠甲
是要经过测试的
用戈矛弩箭攻击铠甲
攻破了
造铠甲的受罚
攻不破
造兵器的受罚
总有一个倒霉的

在汉朝
就更不用说了
良家子从军
不但自备兵器铠甲
就是马匹都要自带
如果你家里战马死光了
那么很不好意思
人家骑马跑
你就只能跑断两条腿跟着了

一直到府兵制消失以前
绝大多数王朝的军队都是战时从军平时务农
兵器铠甲都是私有财产
上级一声令下
丢下锄头就披挂上阵

这一点读者诸君可以查阅一下“府兵制度”
就知道在宋朝以前
兵器铠甲是多么普及
如果家里没有几套铠甲刀盾
那还真不好意思说自己有个家

二、宋刑统和大明律对私藏铠甲有明确规定
但没有说要杀头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
一直实行军户制或府兵制

宋朝以后
军户制府兵制改为募兵制
而且欺负孤儿寡母黄袍加身的赵匡胤比较害怕属下依样画葫芦
就开始严格管控民间武器

《宋刑统》规定:“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
甲三领及弩五张绞;私有甲弩非全成者谓不堪着用又非私造
杖一百;余非全成者勿论

”《大明律·兵律·军政》规定:“凡军人关給衣甲枪刀旗帜一应军器
私下货卖者
杖一百
发边远充军……军官军人买者勿论……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
一件杖八十
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
各罪止杖一百
流三千里;非全成者並勿勿
许令纳官

其弓箭强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从上面两朝的法律规定我们能看出

真正对私藏铠甲处罚最严的是宋朝
如果一个人私藏了三领铠甲五张弩弓
就要判处绞刑
私藏一领铠甲
要被流放三千里

这就是说
即使是铠甲管控最严厉的宋朝
私藏一副铠甲也没有性命之忧

明朝虽然也怕造反
但是管控明显变轻
不管你拥有多少铠甲刀枪
处罚都有一个上限
那就是杖责一百发配三千里

三、清朝的兵器铠甲禁令
实际就是一纸空文清朝曾经禁止民间藏有兵器铠甲
但是后来火药武器的普及
铠甲也就剩下装饰作用了
民间是否藏有
已经不能引起朝廷重视了
他们更加防范的是枪炮

《清圣祖实录》卷一百零四和二百三十三记载
康熙二十一年和四十八年
曾经有过两次要禁止民间私藏兵器:除了陕西和沿海地区
其他的省份应该都严禁民间私藏枪炮

但是却被康熙一句话怼了回去:“治天下之道在于政事之得失
跟枪炮有啥关系
民间藏有的火器再多
还能多过吴三桂吗
”康熙批语:“火器不足恃
所奏不必行
”到了清中期后期
八旗兵已经习惯了倒卖兵器换钱吃大餐听昆曲养大黄狗
提笼架鸟满街溜
什么兵器铠甲禁令
早就变成一纸空文了

这样看来
所谓古代不禁刀枪禁铠甲
私藏一副铠甲既杀头
只不过是网上流传的一个段子
是经不起正史考证的

色厉内荏的鹰酱拦截了一个带防弹衣的学生
就触动了鹰奴的神经
为了洗白鹰酱的胆小
编造出了中国古代私藏铠甲既杀头的谎言

但是他们忘了
现在每个人都有条件轻松翻阅历朝史料和法律
编出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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