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银制度”是什么?对清朝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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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清朝入关后
沿用明朝的俸禄制度
官员们的俸禄普遍很低
日子过得非常窘迫
只能通过歪门邪道来“赚外快”
以至于到了康熙末年
文武百官几乎无官不贪

雍正皇帝即位后
着力于扭转这种现象
于1723年设立了养廉银制度

养廉银的来源
是地方上的钱粮火耗

养廉银发放的对象
也主要是地方官员

上至总督、巡抚
下至知县
按照品级的高低和当地经济条件的优劣
领取不同数额的养廉银

对于地方官员来说
养廉银是一笔巨额收入
往往是俸禄的十多倍甚至几十倍

以曾国藩为例

他担任两江总督时
品级为从一品(授兵部尚书
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岁俸为180两银子
而养廉银每年能拿到18000两银子

养廉银是年俸的100倍

有了养廉银
地方官员们的日子滋润多了

现在问题来了
既然地方官员有养廉银
那么京城官员有没有类似的补贴呢
答案是
有的

这种补贴被叫作“饭银”

雍正皇帝设立养廉银后
地方官员倒是欢呼雀跃
高呼万岁
争相庆贺这一政策的出台

京城官员不高兴了

凭什么大家都是干工作
你们地方官员却多了一份额外的收入
雍正皇帝察觉到这一现象后
为京城官员设立了一份饭银

叶名沣《桥西杂记·内阁饭银》记载:“雍正六年(1728年)
令各省督抚藩司
每岁各出银百两
为内阁侍读学士等官饭银
而不及学士

十年(1732年)山海关进羡余三干两给内阁官员
学士与焉
而不及大学士

乾隆十四年(1749年)拨户部银库平余银及监管各差二十五处
每年计一万两有奇
而大学士、学士一体受赐
其余各官
以数递减

阁中本匣纸墨之处
仰给于此
下至皂役纸匠
亦得沾溉焉

”雍正皇帝最初为了安抚京城官员
下令让各省的总督、巡抚和布政使
每年拿100两银子出来
送给内阁侍读学士等官员
作为饭银
让他们买点肉、打点酒
改善一下生活

由于这笔钱数量太少了
内阁学士以上的高官
就没能享受到这一政策

几年后
山海关的税关
送了3000两银子给内阁官员
于是内阁学士也分到了饭银
只有内阁大学士没有拿到饭银

乾隆皇帝继位后
国力逐渐强盛
财力得到极大提高

1749年
乾隆皇帝下令
每年从户部拨了一笔银子
约10000多两银子
分给内阁大小官员作为饭银

这笔钱数量不低
因而连最下层的皂役纸匠都能分到一点饭银
堪称“雨露均沾”

到这时候
京城官员的饭银有了来源保障
但还不够

毕竟
京城部院、衙门众多
户部那10000多两银子平均下来
真的只能让官员们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饭
这与地方官员动不动就成千上万的养廉银相比
实属小巫见大巫

怎么办呢
还得继续从地方上想办法

于是
从乾隆时期开始
朝廷从各税关、盐务、织造以及各省缴京钱粮内按照额度
专门摊派一部分作为饭银

比如
位于河北沧州的长芦盐场
每年除了缴纳正课(正式税赋)外
还需要缴纳各种杂课(杂税)
其中的一种杂课就是饭银
每年需缴纳133两银子

各地缴纳的饭银
统一送到户部

为此
户部设立了饭银处
负责饭银的收支事宜

饭银处有4名官员
从部院郎中、员外郎、主事
以及七品小京官中选取
两年更换一次

饭银处收到各地送上的饭银后
按照比例拨付给内阁、军机处、部院等机构
由他们自行分发

剩余的银两
作为户部官员的办公费用

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

”户部作为收支饭银的机构
自然能够在分配饭银时享受一定好处

户部官员分得的饭银
远远高于其他5部

以侍郎而言
在清朝晚期
户部侍郎每年的饭银有1000多两银子
兵部侍郎则只有四五百两银子
礼部侍郎最低只有区区六七十两银子

如果遇到朝廷开捐纳(买官卖官)时
户部官员的饭银收入会更高

因为捐纳的人
会在“正项”之外
再交一些“饭银”和“照费”

“正项”进入国库
“饭银”和“照费”则流向了户部官员的口袋

1879年
左侍郎王文韶光是饭银就领了2.4万两银子
比总督、巡抚的养廉银还高

难怪何刚德会在《春明梦录》中感慨地说:“各部之中
以户部为较优

”除了饭银
京城官员还会利用手里的权力
获得额外的灰色收入
如六部收取的部费、地方官员送来的陋规等

严格地说
这些灰色收入是不合法的

不过
在皇帝的默许下
这些非法收入一直保持到了清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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