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的议罪银制度是什么意思?

乾隆时期的议罪银制度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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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罪银制度指的是官员犯了罪
可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多少不一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
这个制度是清朝乾隆四十五年(公元1780年)经和珅提议设立的一项用钱来买罪的制度
主要由军机处所属的密记处负责
所得银两由内务府各库收存全部备为皇帝私用
和珅也曾向乾隆解释过为何要这么做
说白了就是当下贪污横行
贪官也很多
治也治不了
但也不能让这些贪官好过
所以只能想个办法
把他们贪污的钱财纳入国库
再由国家用之于民
再说了
贪官心里本来就发慌
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不犯错误
所以他们是拍手称快
但其实我们都知道
这是定型的贼喊捉贼
最大的贪官就是他
而他说的冠冕堂皇
但其实议罪银制度根本不是这么做的
怎么可能用之于民呢
主要用于乾隆下江南的专项开支
毕竟乾隆喜欢去江南
他六下江南
开支自然是不少
而他外出竟然都没有动用到国库的一两银子
可见这个钱还是非常可观的
和珅也是因为给乾隆出了这么一个主意而成为了户部尚书
在乾隆看来
和珅非常牛
本来内务府都穷的快揭不开锅了
可到和珅手里竟然还挣了钱
所以乾隆非常高兴
这个制度从一开始就遭到了非议
很多官员持反对的态度
但贪官非常高兴
因为他们即使犯了法也没有关系
有钱就可以了
其实这个制度弊端是非常明显的
贪官犯了罪
交了钱就可以免罪
这么一来
法律还管什么用
无外乎就是衡量一下所犯罪的严重程度
这样好定交钱的数额
另外
贪官得有钱交才行
虽说交了钱
但他们必须的找补回来
所以他们就得更加有肆无恐
变本加厉的捞钱
这么做明显是加剧了底层百姓的负担
使得贪污横行
只能说这种制度百害无一利
可就是被称为英明之主的乾隆竟然为了一己私利这么做了
他的钱包是鼓了
但对百姓来说
对大清而言
没有一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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